非刑逼拷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非刑逼拷是什么意思?

成语名字:非刑逼拷

成语发音:fēi xíng bī kǎo

成语解释: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成语出处:明·东鲁古狂生《醉醒石·假虎威古玩流殃》:“他非刑逼拷,打死平民,纳贿诈财。”

成语繁体:非刑偪拷

常用程度:一般成语

感情色彩:贬义成语

成语用法: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刑事等

成语结构:偏正式成语

产生年代:古代成语

近义词: 非刑吊拷  非刑拷打 查看更多非刑逼拷的近义词>>



与法律有关的成语

关于法律的成语:

【罢马不畏鞭箠】:罢:同“疲”;箠:鞭子,这里指鞭打。非常疲乏的马,就是用鞭子抽打也不会走动。比喻极端穷困的人并不害怕严厉的法律和刑罚。

【不法之徒】:对抗或违反法律的人,歹徒或逃犯,流窜或犯有暴力行为罪行的亡命之徒。

【不公不法】:不公平待人,不遵守法律。形容为非作歹,仗势欺人的行为。

【大纲小纪】:指大大小小的法律条文。

【法不阿贵】: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不容情】: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

【法不徇情】: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法不责众】: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法成令修】:指有法律为依据,行政命令也恰当。

【法出一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

【法贵必行】:法律贵在切实执行。

【法外施恩】:施:施行,给予。超越法律而给予恩惠。指宽大处理,免施刑罚。

【法无二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同“法出一门”。

【法无可贷】:指按法律不可宽恕。

【非刑逼拷】: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非刑吊拷】: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非刑拷打】: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废教弃制】:教:指政教;制:法律制度。废掉政教和法律制度。

【护法善神】:宋吕惠卿的别号。指法律的维护者。

【化外之民】: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急急如律令】:本是汉代公文用语,后来道士或巫师亦用于符咒的末尾。如同法律命令,必须立即遵照执行。

【结绳而治】: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禁网疏阔】:指法律过于宽容。

【居官守法】: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

用在法律上的民俗成语?

Ⅰ 法律相关的成语

法律相关的成语有:目无法纪、目无王法、逍遥法外、知法犯法、作奸犯科。

1、目无法纪

意思是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出自:清 李宝嘉 《官场现形记》第四十八回:此番蒋中丞因该匪等胆敢抗拒官军,异常凶悍,实属目无法纪,又加了一个札子给他三个,叫他们如遇土匪,迎头痛剿。

示例:巴金《家》:“今天要检查日货,明天又捉商人游街,简直目无法纪。”

2、目无王法

王法∶古时指国家的法律、法令。不把国家的法律放在眼里。指人不受约束地胡作非为。

出自: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十三回:“他如何敢拿了去,要起赎身的价银来,目无王法已极。”

示例:恐怕也只有仗着自己身份的朱游郜了,他目无王法的殴打日本人事件还没有完,现在又弄出更大的事件,简直是胡闹到家了。

3、逍遥法外

逍遥法外,指犯罪的人没有遭受法律应有的惩罚,仍旧自在无事。

出自: *** 《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三:“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

示例:巴金《探索集·再说小骗子》:“那些造神召鬼、制造冤案、虚报产量、逼死人命等等、等等的大骗子是不会长期逍遥法外的。”

4、知法犯法

知道法律,又违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出自: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回:“好僧官老爷!知法犯法!”

示例:我今年八十三岁,他们这样欺侮老人,是知法犯法!

5、作奸犯科

为非作歹,触犯法令;指干违法乱纪的事。

出自: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十八:今儿子既在你处,必然是你作奸犯科,诱藏了我娘子,有甚么得解说?

示例:此外,在络绎不绝的自流人群之中,难免泥沙俱下、清浊杂陈,有各种各样的渣滓混迹其中,各种不法之徒在移入地为非做歹,作奸犯科,这在中外人口迁移史上都是屡见不鲜的。

Ⅱ 有关法律的成语有哪些

执法如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执法不阿、知法犯法、横行不法、斯公罔法、舞文弄法、以身试法、法外开恩、法外施仁、徇私枉法、贪赃枉法、逍遥法外、法出多门、法成令修、法出一门等。

一、执法如山 [ zhí fǎ rú shān ]

【解释】: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

【出自】:清·李绿园《歧路灯》:“本道言出如箭;执法如山;三尺法不能为不肖者宥也。”

【译文】:本道言出如箭;执法堆积如山;三尺法不能为不肖的人宽恕的

二、法成令修 [ fǎ chéng lìng xiū ]

【解释】:指有法律为依据,行政命令也恰当。

【出自】:唐·韩愈《曹成王碑》:“法成令修,治出张施。”

【译文】:法律要成为命令时常修正,研究好才能张贴实施。

三、法出多门 [ fǎ chū ō mén ]

【解释】:门:门径。指各部门各自为政,自立法制,使法令不能统一,无从执行。

【出自】:北宋·欧阳修《新唐书·刘贲传》:“或正刑于外则破律于中,法出多门,人无所措。”

【译文】:有人正刑在外就破律在中,方法从多家,人无所措

四、法外施仁 [ fǎ wài shī rén ]

【解释】:旧时指宽大处理罪犯。

【出自】:清·文康《儿女英雄传》第十三回:“当朝的圣人最恼的贪官污吏,也还算法外施仁,止于把他革职,发往军台效力。”

五、法外施恩 [ fǎ wài shī ēn ]

【解释】:施:施行,给予。超越法律而给予恩惠。指宽大处理,免施刑罚。

【出自】:清·梁章钜《归田琐记·鳌拜》:“仍照皇祖所降谕旨,给予一等男爵,世袭罔替,已足以示国家法外施恩,旧勋之意矣。”

【译文】:仍照皇祖所降谕旨,给我一等男爵,世袭罔替,已经足以显示国家法外施恩惠,旧勋的意思了

Ⅲ 关于"法律"的成语有哪些

执法如山来;法律无情;法不容情自;法外开恩;网开一面;

铁面无私;罪大恶极;罪恶滔天;磬竹难书;罪不致死;

罪刑法定;罪责一致;法网难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身陷囹圄;牢狱之灾;锒铛入狱;改过自新;法不责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王子犯法与民同罪;

……

Ⅳ 法律相关的成语有哪些

关于法律的成语:

【罢马不畏鞭箠】:罢:同“疲”;箠:鞭子,这里指鞭打。非常疲乏的马,就是用鞭子抽打也不会走动。比喻极端穷困的人并不害怕严厉的法律和刑罚。

【不法之徒】:对抗或违反法律的人,歹徒或逃犯,流窜或犯有暴力行为罪行的亡命之徒。

【不公不法】:不公平待人,不遵守法律。形容为非作歹,仗势欺人的行为。

【大纲小纪】:指大大小小的法律条文。

【法不阿贵】: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不容情】: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

【法不徇情】: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法不责众】: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法成令修】:指有法律为依据,行政命令也恰当。

【法出一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

【法贵必行】:法律贵在切实执行。

【法外施恩】:施:施行,给予。超越法律而给予恩惠。指宽大处理,免施刑罚。

【法无二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同“法出一门”。

【法无可贷】:指按法律不可宽恕。

【非刑逼拷】: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非刑吊拷】: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非刑拷打】: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废教弃制】:教:指政教;制:法律制度。废掉政教和法律制度。

【护法善神】:宋吕惠卿的别号。指法律的维护者。

【化外之民】: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急急如律令】:本是汉代公文用语,后来道士或巫师亦用于符咒的末尾。如同法律命令,必须立即遵照执行。

【结绳而治】: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禁网疏阔】:指法律过于宽容。

【居官守法】: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

Ⅳ 代表法律的成语

【成语】: 法不阿贵

【拼音】: fǎ bù ē guì

【解释】: 法:法律;阿:偏袒。回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答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出处】: 《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成语】: 法无可贷

【拼音】: fǎ wú kě dài

【解释】: 指按法律不可宽恕。

【出处】: 《清史稿·刑法志一》;“强盗分别法无可贷、情有可原,歼渠魁、赦胁从之义也。”

【成语】: 奉公如法

【拼音】: fèng gōng rú fǎ

【解释】: 奉行公事,遵守法令。

【出处】: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以君之贵,奉公如法则上下平。”

【成语】: 目无法纪

【拼音】: mù wú fǎ jì

【解释】: 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出处】: 巴金《家》:“今天要检查日货,明天又捉商人游街,简直目无法纪。”

【成语】: 执法如山

【拼音】: zhí fǎ rú shān

【解释】: 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

【出处】: 清·李绿园《歧路灯》第八十八回:“本道言出如箭,执法如山,三尺法不能为不肖者宥也。”

Ⅵ 法律类成语

法律类成语及解释:

【金科玉律】 科、律:法律条文。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不能变更的信条

【目无法纪】 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目无王法】 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法不阿贵】 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不徇情】 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化外之民】 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结绳而治】 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金科玉条】 科、条:法律条文。原指完美的法律条文。后指不能更改、必须遵守的信条。

【居官守法】 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

【口含天宪】 天宪:指朝廷法令。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死。

【明正典刑】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偷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窃钩窃国】 偷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欺公罔法】 欺骗公众,无视法律。

【深文周纳】 周纳:罗织罪名。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也指不根据事实,牵强附会地给人硬加罪名。

【绳之以法】 根据法律制裁。

【舞文弄法】 舞、弄:耍弄,玩弄;文:法令条文;法:法律。歪曲法律条文,舞弊徇私。

【网漏吞舟】 网:渔网,比喻法网;吞舟:吞舟的大鱼,比喻大奸。网里漏掉吞舟大鱼。比喻法律太宽,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

【舞文弄墨】 舞、弄:故意玩弄;文、墨:文笔。故意玩弄文笔。原指曲引法律条文作弊。后常指玩弄文字技巧。

【逍遥法外】 逍遥:优游自得的样子。指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仍然自由自在。

【言出法随】 言:这里指法令或命令;法:法律。话一说出口,法律就跟在后面。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就依法处理。

【以身试法】 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杀去杀】 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约法三章】 原指订立法律与人民相约遵守。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

【执法如山】 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

【知法犯法】 知道法律,又违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徇情枉法】 徇:曲从;枉:使歪曲。曲从私情,歪曲和破坏法律,胡乱断案。

【作奸犯科】 奸:坏事;科:法律条文。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例直禁简】 〖解释〗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法出一门】 谓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

【法无可贷】 谓按法律不可宽恕。

【急急如律令】 本是汉代公文用语,后来道士或巫师亦用于符咒的末尾。如同法律命令,

【禁网疏阔】 指法律过于宽容。

【目无三尺】 不把法制放在眼里。形容违法乱纪,胡作非为。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

【弄法舞文】 弄、舞:耍弄,玩弄;法:法律;文:法令条文。指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深文傅会】 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深文曲折】 歪曲地援引法律条文,不露痕迹地陷人于罪。

【深文周内】 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违条犯法】 违犯法律条文。

【舞弄文墨】 亦作“舞文弄墨”。①玩弄法律条文,曲解其意。②玩弄文辞;耍笔杆子。

【析律贰端】 指曲解法律条文,妄生不实端绪,以加重人罪。

【析律舞文】 指故意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

【逍遥事外】 ①谓犯法者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亦泛指做坏事或与坏事有牵连的人不受追查。②谓置身事外,毫不关心。

【刑期无刑】 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从而达到不用开的目的。

【引律比附】 古代法律用语。援引律令,类比定罪。

【玉律金科】 律:规章,法则;科:旧指法律条文。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必须遵守、不能变更的信条。

【正法直度】 度:标准。严正法律,统一标准。

【执法不阿】 阿:迎合。执行法律公正无私,不屈从权势。

【罪责难逃】 因为犯罪,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责任是难以逃却的

【血风肉雨】 形容剧烈残酷的屠杀或性格刚强

【卖法市恩】 〖解释〗市:买。指玩忽法律而随意宽恕罪犯以求得好处。

【以法为教】 〖解释〗以:用;教:教育。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

【以杀止杀】 〖解释〗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以身试险】 〖解释〗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踊贵屦贱】 “踊贵屦贱”喻指严酷的法律

【石邑深涧】 “石邑深涧”用来形容森严的法律。

Ⅶ 法律的成语大全

【罢马不畏鞭箠】:罢:同“疲”;箠:鞭子,这里指鞭打。非常疲乏的马,就是用鞭子抽打也不会走动。比喻极端穷困的人并不害怕严厉的法律和刑罚。

【不法之徒】:对抗或违反法律的人,歹徒或逃犯,流窜或犯有暴力行为罪行的亡命之徒。

【不公不法】:不公平待人,不遵守法律。形容为非作歹,仗势欺人的行为。

【大纲小纪】:指大大小小的法律条文。

【法不阿贵】: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不容情】: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

【法不徇情】: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法不责众】: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法成令修】:指有法律为依据,行政命令也恰当。

【法出一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

【法贵必行】:法律贵在切实执行。

【法外施恩】:施:施行,给予。超越法律而给予恩惠。指宽大处理,免施刑罚。

【法无二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同“法出一门”。

【法无可贷】:指按法律不可宽恕。

【非刑逼拷】: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非刑吊拷】: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非刑拷打】: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废教弃制】:教:指政教;制:法律制度。废掉政教和法律制度。

【护法善神】:宋吕惠卿的别号。指法律的维护者。

【化外之民】: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急急如律令】:本是汉代公文用语,后来道士或巫师亦用于符咒的末尾。如同法律命令,必须立即遵照执行。

【结绳而治】: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禁网疏阔】:指法律过于宽容。

【居官守法】: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

【口含天宪】:天宪:指朝廷法令。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死。

【口衔天宪】: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死。同“口含天宪”。

【例直禁简】: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卖法市恩】:市:买。指玩忽法律而随意宽恕罪犯以求得好处。

【明正典刑】: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目无法纪】: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目无三尺】:不把法制放在眼里。形容违法乱纪,胡作非为。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

【目无王法】:不把国家的法律放在眼里。指人不受约束地胡作非为。

【弄法舞文】:弄、舞:耍弄,玩弄;法:法律;文:法令条文。指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欺公罔法】:欺骗公众,无视法律。

【奇请比它】:比喻在法律正文以外,另引条文进行判案。

【窃钩窃国】:偷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偷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人心似铁,官法如炉】:即使人心像铁一样坚硬,也抗不过像熔炉一样的法律。

【深文附会】: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同“深文傅会”。

【深文傅会】: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深文罗织】:深文:制定或援用法律条文苛细严峻;罗织:虚构种种罪名,对无辜者加以诬陷。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

【深文曲折】:歪曲地援引法律条文,不露痕迹地陷人于罪。

【深文周纳】:周纳:罗织罪名。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也指不根据事实,牵强附会地给人硬加罪名。

【深文周内】: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绳之以法】:根据法律制裁。

【十法九例】:十种法律倒有九种是民间的成例。

【王法无情】:王法:封建时代称国家法律。国家的法律是不讲情面的。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王子:借指有权势的人;庶民:平民百姓。有权势的人犯法,和老百姓一样处以罪刑。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网漏吞舟】:网:渔网,比喻法网;吞舟:吞舟的大鱼,比喻大奸。网里漏掉吞舟大鱼。比喻法律太宽,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

【网漏吞舟之鱼】:网:渔网,比喻法网;吞舟:吞舟的大鱼,比喻大奸。网里漏掉吞舟大鱼。比喻法律太宽,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

【枉法取私】:枉:歪曲,违反;法:法律;取:谋取;私:私利。曲解、破坏法律以谋取私利。指官吏违法乱纪,包庇坏人坏事。

【枉法营私】:枉:歪曲,违反。指曲解破坏法律以谋私利。

【枉用三尺】:枉:歪曲;用:使用;三尺:古代用三尺长的的竹简记载法律。指为了达到个人不正当的目的而曲解使用法律。

【违条犯法】:违犯法律条文。

【违条舞法】:违犯法律条文。同“违条犯法”。

【舞文弄法】:舞、弄:耍弄,玩弄;文:法令条文;法:法律。歪曲法律条文,舞弊徇私。

【舞文玩法】:歪曲法律条文,舞弊徇私。同“舞文弄法”。

【析律二端】:割裂曲解法律条文,随意加重或减轻罪名。指官吏徇私枉法。

【析律贰端】:指曲解法律条文,妄生不实端绪,以加重人罪。

【析律舞文】:指故意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

【逍遥法外】:逍遥:优游自得的样子。指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仍然自由自在。

【逍遥事外】:①指犯法者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亦泛指做坏事或与坏事有牵连的人不受追查。②指置身事外,毫不关心。

【刑期无刑】: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从而达到不用开的目的。

【徇情枉法】:徇:曲从;枉:使歪曲。曲从私情,歪曲和破坏法律,胡乱断案。

【言出法随】:言:这里指法令或命令;法:法律。话一说出口,法律就跟在后面。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就依法处理。

【言文刻深】:法律条文严峻刻薄。

【以法为教】:以:用;教:教育。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

【以杀去杀】: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以杀止杀】: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以身试法】: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身试祸】: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身试险】: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战去战,以杀去杀】:去:消除。用战争去消灭战争,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意指为狱】:意指:意之所在;狱:监狱。不依据法律,只以上司的意图量刑判罪。

【因私枉法】:因:因为;枉:歪曲,破坏。因为私人感情而破坏法律。指因私不能秉公办事。

【引律比附】:古代法律用语。援引律令,类比定罪。

【玉律金科】:律:规章,法则;科:旧指法律条文。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必须遵守、不能变更的信条。

【正法直度】:度:标准。严正法律,统一标准。

【知法犯法】:知道法律,又违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执法不阿】:阿:迎合。执行法律公正无私,不屈从权势。

【执法不公】:拒绝公正,在实施法律中的不公正。

【执法犯法】:指执行法律的人违背法律。

【执法如山】: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

Ⅷ 形容法律的成语

1.败法乱纪

拼音:bài fǎ luàn jì

近义词:违法乱纪 反义词: 遵纪守法

用法: 联合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

解释:败:毁坏,摧残;乱纪:破坏法纪。败坏法令,扰乱纪律

出处:南朝·宋·范晔《后汉书·袁绍传》:“便放志专行,威劫省禁,卑侮王僚,败法乱纪,坐召三台,专制朝政。”

2.奉公守法

近义词:克己奉公、谦洁奉公 反义词: 贪赃枉法、假公济私

用法:联合式;作主语、谓语、定语;含褒义

解释:奉:奉行;公:公务。奉公行事,遵守法令。形容办事守规矩。

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以君之贵,奉公如法则上下平。”

3.绳之以法

拼音: shéng zhī yǐ fǎ

近义词:依法从事 反义词:逍遥法外

用法:偏正式;作谓语、宾语;含褒义

解释: 根据法律制裁。

出处:汉·冯衍《上疏自陈》:“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绳之以法则为罪,施之以德则为功。”

4.严刑峻法

拼音:yán xíng jùn fǎ

近义词:严刑峻制

用法:联合式;作宾语、定语;含贬义

解释:峻:严酷。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

出处: 东汉·班固《汉书·丙吉传》:“后遭条狱之诏,吉扞拒大难,不避严刑峻法。”

5.以身试法

拼音: yǐ shēn shì fǎ

近义词: 违法乱纪、作奸犯科 反义词: 廉洁奉公、以身作则、以身许国

用法: 偏正式;作谓语、宾语、定语;含贬义

解释: 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出处: 东汉·班固《汉书·王尊传》:“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

Ⅸ 法律类的成语都有哪些

“法律”类的成语有:金科玉律、目无法纪、目无王法、法不阿贵、法不徇情、结绳而治、化外之民、金科玉条、居官守法、口含天宪、明正典型……

1⃣️:金科玉律

【拼音】jīn kē yù lǜ

【解释】科、律:法律条文。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不能变更的信条

2⃣️:目无法纪

【拼音】mù wú fǎ jì

【解释】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3⃣️:目无王法

【拼音】mù wú wáng fǎ

【解释】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4⃣️法不阿贵

【拼音】fǎ bù ē guì

【解释】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5⃣️法不徇情

【拼音】fǎ bù xùn qíng

【解释】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6⃣️化外之民

【拼音】huà wài zhī mín

【解释】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7⃣️结绳而治

【拼音】jié shéng ér zhì

【解释】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8⃣️口含天宪

【拼音】kǒu hán tiān xiàn

【解释】天宪:指朝廷法令。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死。

明正典刑】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代表法律的成语

关于法律的成语,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望采纳。

【不法之徒】:对抗或违反法律的人,歹徒或逃犯,流窜或犯有暴力行为罪行的亡命之徒。

【不公不法】:不公平待人,不遵守法律。形容为非作歹,仗势欺人的行为。

【大纲小纪】:指大大小小的法律条文。

【法不阿贵】: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不容情】: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

【法不徇情】: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法律不徇私情。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法不责众】: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法成令修】:指有法律为依据,行政命令也恰当。

【法出一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

【法贵必行】:法律贵在切实执行。

【法外施恩】:施:施行,给予。超越法律而给予恩惠。指宽大处理,免施刑罚。

【法无二门】:指法律统一,前后一致,不能随意变通。同“法出一门”。

【法无可贷】:指按法律不可宽恕。

【非刑逼拷】: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非刑吊拷】: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非刑拷打】: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废教弃制】:教:指政教;制:法律制度。废掉政教和法律制度。

【护法善神】:宋吕惠卿的别号。指法律的维护者。

【化外之民】:化:开化;民:民众。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即没有开化的民众。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指中国教化达不到、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

【急急如律令】:本是汉代公文用语,后来道士或巫师亦用于符咒的末尾。如同法律命令,必须立即遵照执行。

【结绳而治】:原指上古没有文字,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后也指社会清平,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

【禁网疏阔】:指法律过于宽容。

【居官守法】: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

【口含天宪】:天宪:指朝廷法令。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死。

【口衔天宪】:比喻说话就是法律,可以决定人的生死。同“口含天宪”。

【例直禁简】: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卖法市恩】:市:买。指玩忽法律而随意宽恕罪犯以求得好处。

【明正典刑】: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目无法纪】: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目无三尺】:不把法制放在眼里。形容违法乱纪,胡作非为。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

【目无王法】:不把国家的法律放在眼里。指人不受约束地胡作非为。

【弄法舞文】:弄、舞:耍弄,玩弄;法:法律;文:法令条文。指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欺公罔法】:欺骗公众,无视法律。

【奇请比它】:比喻在法律正文以外,另引条文进行判案。

【窃钩窃国】:偷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偷钩的要处死,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

【人心似铁,官法如炉】:即使人心像铁一样坚硬,也抗不过像熔炉一样的法律。

【深文附会】: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同“深文傅会”。

【深文傅会】: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深文罗织】:深文:制定或援用法律条文苛细严峻;罗织:虚构种种罪名,对无辜者加以诬陷。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

【深文曲折】:歪曲地援引法律条文,不露痕迹地陷人于罪。

【深文周纳】:周纳:罗织罪名。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也指不根据事实,牵强附会地给人硬加罪名。

【深文周内】: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

【绳之以法】:根据法律制裁。

【十法九例】:十种法律倒有九种是民间的成例。

【王法无情】:王法:封建时代称国家法律。国家的法律是不讲情面的。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王子:借指有权势的人;庶民:平民百姓。有权势的人犯法,和老百姓一样处以罪刑。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网漏吞舟】:网:渔网,比喻法网;吞舟:吞舟的大鱼,比喻大奸。网里漏掉吞舟大鱼。比喻法律太宽,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

【网漏吞舟之鱼】:网:渔网,比喻法网;吞舟:吞舟的大鱼,比喻大奸。网里漏掉吞舟大鱼。比喻法律太宽,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

【枉法取私】:枉:歪曲,违反;法:法律;取:谋取;私:私利。曲解、破坏法律以谋取私利。指官吏违法乱纪,包庇坏人坏事。

【枉法营私】:枉:歪曲,违反。指曲解破坏法律以谋私利。

【枉用三尺】:枉:歪曲;用:使用;三尺:古代用三尺长的的竹简记载法律。指为了达到个人不正当的目的而曲解使用法律。

【违条犯法】:违犯法律条文。

【违条舞法】:违犯法律条文。同“违条犯法”。

【舞文弄法】:舞、弄:耍弄,玩弄;文:法令条文;法:法律。歪曲法律条文,舞弊徇私。

【舞文玩法】:歪曲法律条文,舞弊徇私。同“舞文弄法”。

【析律二端】:割裂曲解法律条文,随意加重或减轻罪名。指官吏徇私枉法。

【析律贰端】:指曲解法律条文,妄生不实端绪,以加重人罪。

【析律舞文】:指故意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条文。

【逍遥法外】:逍遥:优游自得的样子。指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仍然自由自在。

【逍遥事外】:①指犯法者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亦泛指做坏事或与坏事有牵连的人不受追查。②指置身事外,毫不关心。

【刑期无刑】: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从而达到不用开的目的。

【徇情枉法】:徇:曲从;枉:使歪曲。曲从私情,歪曲和破坏法律,胡乱断案。

【言出法随】:言:这里指法令或命令;法:法律。话一说出口,法律就跟在后面。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就依法处理。

【言文刻深】:法律条文严峻刻薄。

【以法为教】:以:用;教:教育。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

【以杀去杀】: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以杀止杀】: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以身试法】: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身试祸】: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身试险】:身:亲身,亲自;试:尝试。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战去战,以杀去杀】:去:消除。用战争去消灭战争,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意指为狱】:意指:意之所在;狱:监狱。不依据法律,只以上司的意图量刑判罪。

【因私枉法】:因:因为;枉:歪曲,破坏。因为私人感情而破坏法律。指因私不能秉公办事。

【引律比附】:古代法律用语。援引律令,类比定罪。

【玉律金科】:律:规章,法则;科:旧指法律条文。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必须遵守、不能变更的信条。

【正法直度】:度:标准。严正法律,统一标准。

【知法犯法】:知道法律,又违反法律。指明知故犯。

【执法不阿】:阿:迎合。执行法律公正无私,不屈从权势。

【执法不公】:拒绝公正,在实施法律中的不公正。

【执法犯法】:指执行法律的人违背法律。

【执法如山】: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

【作奸犯科】:奸:坏事;科:法律条文。为非作歹,触犯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