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广告费进项可以抵扣吗

办公用品广告费进项可以抵扣吗的答案是:不能

办公用品广告费进项可以抵扣吗

广告费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所以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但是所得税法规定有个在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标准,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

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抵扣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原辅材料、销售产品发生的税额后,在计算应缴税额时,在销项增值税中应减去的进项增值税额,简称进项税。进项税就是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可以和销项税抵,如进项税多可做为留抵税,用于以后月份抵,若销项税多则应向税务部门交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后,支付了相关费用并取得了相关抵扣凭证,但这部分进项税额并不能全部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所以,我们先将此部分销项税额记入"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然后按有关规定,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借方,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的已作进项抵扣的固定资产发生非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转型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发生了视同销售行为,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发生中途转让行为,应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如果"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有余额,也应等量将这部分销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

在上述处理的基础上再计算可抵或可退的增值税。

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下列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按156号文件规定进行抵扣: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含156号文件所称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下同);将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固定资产为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将固定资产供未纳入156号文件适用范围的机构使用。

已抵扣或已记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上述情形的,纳税人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先抵减待抵扣进项税额余额,无余额的,再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