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休4天是按26天算工资吗

月休4天是按26天算工资吗的答案是:不一定

月休4天是按26天算工资吗

月休4天不一定是按26天算工资,也有可能是按照27天、24天、或者是25天等来计算,具体是按几天来计算,与当月的天数有关,此外若是职员请了事假,请假的那天也有可能不会计算工资。月工资是按21.75天来计算的,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劳动法的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也就是说,每天的加班每天不能超过3个小时,基本上不晚于晚上8点,工作日和周末加班一起总共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否则就是违法。很多工厂的作业员的工作时间都是6天11小时,或者6天12小时,这都属于违法的用工。五天八小时,6天八小时,或者临时加班每月不超过36小时是受法律保护的。

很多电子厂会要求一线员工签订自愿加班协议,每天12小时,每周6-7天,这个是法律不允许的,也是公司的审查和认证都需要考察的非常重要的部分。

正常的工资每个月计算的基数为21.75天,也就是174个小时,为什么是21.75天?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所以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常见的加班费计算误区有,很多用人单位的工资比较高,但是里面组成部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各种补助等,但是实际上计算加班费的时候不是按照全薪来计算,而是基本工资或者说是合同工资。所以经常有人会看到合同里面写的和时间谈的拿到的工资不一样,绝大多数还是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