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会计分录

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会计分录

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会计分录:计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贷:银行存款。

若全部减免,可以不必计提;若部分减免,可以仅就减免后实际应缴金额计提;若希望账面反映减免金额,也可以先行计提,然后原分录冲回。

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应交税费——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贷:税金及附加;鉴于直接减免特性,不宜结转递延收益、其他收益等科目。

如果因为“多交”而退还。

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应交税费——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贷:税金及附加。

若因为跨年度而多交退回,则将上述税金及附加改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同时,相应所得税调整处理也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调整完毕,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相应再调整盈余公积等项目及相关报表项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采取未来适用法,不必做如上调整。

如果属于政策性“先征后返”;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其他收益或者冲减税金及附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