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吗

轻伤二级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吗的答案是:不可以

轻伤二级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吗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检察院应当提起公诉。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达到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两种类型。

法定不起诉。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6种情形之一的,以及犯罪行为不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二是对于经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应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酌定不起诉。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酌情决定,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颅骨骨折;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在轻伤害案件中,法律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