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税怎么征收

1、征税对象:本市居民家庭,2011年后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居民家庭,2011年后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2、征收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上海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3、征税面积: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剔除免征面积之外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加上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

4、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征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凡在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不满一年,2021年应缴纳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当年度应纳税款=年应纳税额÷12个月×当年度应纳税月份数。

上海房产税怎么征收

1、本市户籍:

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60㎡,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房产税;

人均>60㎡,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本市户籍新购一套住房后,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暂行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可予退还。

本市户籍家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房产税。

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居住证持有人)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新购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房产税。

2、非本市户籍:

持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者在本市新购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房产税。

持居住证不满3年,按暂行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3、外籍人士:

每年全额缴纳房产税(不以人均面积计算按产证面积全部缴纳),直到卖掉为止。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付费通网站、有关银行和税务专窗四种渠道之一缴纳税款。

1、电子税务局

电脑端:即日起,纳税人可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栏目: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纳,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移动端:即日起,可通过“随申办”APP(含“随申办”支付宝、微信小程序)在线缴纳税款。

2、付费通:登录付费通网站或使用付费通APP、“付费通账单查缴”微信公众号,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3、有关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都可以缴纳房产税。

4、税务专窗: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或应税住房所在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个人住房房产税专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