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质押和抵押区别是什么

1、占有方式不同:抵押贷款以不转移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财产的占有现状,仅以此作为担保物的贷款形式;质押贷款中质物的占有权原则上应转移给质权人。由于抵押和质押在是否转移上不同,因而在管理上有很大差别。

2、抵押物和质物的不同:可以用作抵押物的是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如抵押人所有的以及依法有权处分的房屋、交通,国有的土回地使用权,依法承包并经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而可以作为质物的是指权利,包括汇票、支票、存款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以及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和财产权等。

3、生效规定不同: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答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办理登记部门不同: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房产质押和抵押区别是什么

1、借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在贷款前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提供许多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2、银行流水对账单:根据房屋价值的不同,银行的房贷额度也不同,除了需要对房产证进行抵押,银行为了更好的规避风险,也需要借款人有良好的信用和经济实力,所以大多数银行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账户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

3、向银行申请贷款:房屋贷款的额度一般在5000元以上,房产价值的70%以下。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会根据央行基准预期年化利率上调一定比率,贷款期限一般为5至30年,还款方式一般有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两种方式,前者前期还款压力较小,后者后期还款压力较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

4、银行审核房贷:在申请完房贷后,银行就开始了对借款人的资质审核。

5、银行审核通过之后办理相关手续:银行在通过借款人的房贷审核,同意批贷后,借款人需要与银行业务员一同前往当地县级以上产房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