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怎么做账

会计凭证怎么做账

会计凭证做账:原始凭证名称;填制名称的日期和编号;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对外凭证要有接收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经济业务所设计的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经办业务部门或人员的签字。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每个企业都必须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账簿登记,如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

《会计法》对会计凭证的种类、取得、审核、更正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分类: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会计凭证按其编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前者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

后者又称记账凭单,是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按照经济业务的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

它是登入账簿的直接依据,常用的记账凭证有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用来确定经济业务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和金额而填制的,作为登记账簿直接依据的会计凭证。

在前面的章节中曾指出,在登记账簿之前,应按实际发生经济业务的内容编制会计分录,然后据以登记账簿,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分录是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