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是指在国外留学,顺利完成了学业,取得了本科(硕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后,而且购买了回国的单程机票,言下之意就是不再留在国外决定回中国了,就可以去中国中国教育部开具一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准备递交的材料有:所有护照签证页复印件,留学心得(A4纸写1页即可),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回国人员登记表,返回中国的单程电子机票等。材料齐全后,打个电话预约个,再去递材料当场证明能办好。

根据相关的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主要发给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并且在国外居住达到6个月以上的回到国内工作的留学人员。在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当中,不包括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或者是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学习语言的学生。

为确保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真实可信,教育处决定自2007年1月起在办理此项证明业务时将增加实施新的举措:申请人或代理人须在申请现场,使用使馆工作电脑登陆到毕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协助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什么?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2020年9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扩展资料:

颁发条件: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到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上注册登记,用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

2、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获得何种学位)

3、有效护照身份页、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

4、毕业证及学位证

5、成绩单(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6、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另外:交换留学生,还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博士后,还需要留学院校开具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访问学者,还需要学习单位开具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注:

以上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如果是邮寄办理,则(3)、(4)、(5)项证件,只需提供复印件

邮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有关材料请使用A4纸,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

原则上不可以代办,没有拿到学位证书却必须回国的留学生,在办好有关手续后,可委托他人代办第4项,并凭委托书代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在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结果会在报到登记系统里显示,请申请者在邮寄材料后经常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

尽量在回国前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实在办不了,回国后也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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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有:

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

2、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注意事项: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

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还。若您想保留其中的证明信原件,请再提交一份该证明信的复印件,同时做一特殊说明,要求教育组在邮寄留学生回国证明时将证明信原件一并寄回。

在收到材料后,一般20个工作日(即一个月左右,遇有节假日顺延)完成材料审核,但鉴于有些信息需向学校进一步核实,材料审核时间将相应延长出具留学回国证明的期限。申请人可以在自己注册信息中查询材料审核情况,如系统显示审核通过,说明留学证明已经寄出。

如果20个工作日后,发现你的个人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可在个人信息中查明不合格原因。若20个工作日后个人信息还是未审核状态,且没有注明不合格原因,说明教育组没有收到材料,请重新补寄材料。

教育组不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查询。查询《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情况和信件收到与否,请直接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若确需要咨询,请核实自己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认真阅读此须知后再考虑咨询,若您委托他人向教育组咨询相关问题。

也请其先认真阅读此须知并准确了解您的相关信息。

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请仔细检查其中内容,如发现有误,请将回国证明连同情况说明和相应材料寄回曼城教育组,同时附上回邮信封。《回国证明》中毕(结)业证书的名称及号码不要填写。

在英留学期间已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的同学,毕业回国后仍可以通过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也可以委托在英国的同学或亲戚朋友办理。

如留学回国证明丢失,2个月后可以补办。补办时需要提交带有序列号的报到登记页复印件、丢失补办说明和回邮信封(贴足邮票)。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请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专栏提交相应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百度百科-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到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上注册登记,用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

2、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获得何种学位)

3、有效护照身份页、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

4、毕业证及学位证

5、成绩单(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6、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另外:交换留学生,还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博士后,还需要留学院校开具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访问学者,还需要学习单位开具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注:

以上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如果是邮寄办理,则(3)、(4)、(5)项证件,只需提供复印件

邮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有关材料请使用A4纸,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

原则上不可以代办,没有拿到学位证书却必须回国的留学生,在办好有关手续后,可委托他人代办第4项,并凭委托书代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在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结果会在报到登记系统里显示,请申请者在邮寄材料后经常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

尽量在回国前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实在办不了,回国后也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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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有:

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

2、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注意事项: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

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还。若您想保留其中的证明信原件,请再提交一份该证明信的复印件,同时做一特殊说明,要求教育组在邮寄留学生回国证明时将证明信原件一并寄回。

在收到材料后,一般20个工作日(即一个月左右,遇有节假日顺延)完成材料审核,但鉴于有些信息需向学校进一步核实,材料审核时间将相应延长出具留学回国证明的期限。申请人可以在自己注册信息中查询材料审核情况,如系统显示审核通过,说明留学证明已经寄出。

如果20个工作日后,发现你的个人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可在个人信息中查明不合格原因。若20个工作日后个人信息还是未审核状态,且没有注明不合格原因,说明教育组没有收到材料,请重新补寄材料。

教育组不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查询。查询《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情况和信件收到与否,请直接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若确需要咨询,请核实自己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认真阅读此须知后再考虑咨询,若您委托他人向教育组咨询相关问题。

也请其先认真阅读此须知并准确了解您的相关信息。

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请仔细检查其中内容,如发现有误,请将回国证明连同情况说明和相应材料寄回曼城教育组,同时附上回邮信封。《回国证明》中毕(结)业证书的名称及号码不要填写。

在英留学期间已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的同学,毕业回国后仍可以通过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也可以委托在英国的同学或亲戚朋友办理。

如留学回国证明丢失,2个月后可以补办。补办时需要提交带有序列号的报到登记页复印件、丢失补办说明和回邮信封(贴足邮票)。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请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专栏提交相应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百度百科-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回国后怎么办理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到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上注册登记,用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

2、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获得何种学位)

3、有效护照身份页、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

4、毕业证及学位证

5、成绩单(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6、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另外:交换留学生,还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博士后,还需要留学院校开具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访问学者,还需要学习单位开具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注:

以上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如果是邮寄办理,则(3)、(4)、(5)项证件,只需提供复印件

邮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有关材料请使用A4纸,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

原则上不可以代办,没有拿到学位证书却必须回国的留学生,在办好有关手续后,可委托他人代办第4项,并凭委托书代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在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结果会在报到登记系统里显示,请申请者在邮寄材料后经常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

尽量在回国前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实在办不了,回国后也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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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有:

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

2、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注意事项: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

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还。若您想保留其中的证明信原件,请再提交一份该证明信的复印件,同时做一特殊说明,要求教育组在邮寄留学生回国证明时将证明信原件一并寄回。

在收到材料后,一般20个工作日(即一个月左右,遇有节假日顺延)完成材料审核,但鉴于有些信息需向学校进一步核实,材料审核时间将相应延长出具留学回国证明的期限。申请人可以在自己注册信息中查询材料审核情况,如系统显示审核通过,说明留学证明已经寄出。

如果20个工作日后,发现你的个人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可在个人信息中查明不合格原因。若20个工作日后个人信息还是未审核状态,且没有注明不合格原因,说明教育组没有收到材料,请重新补寄材料。

教育组不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查询。查询《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情况和信件收到与否,请直接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若确需要咨询,请核实自己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认真阅读此须知后再考虑咨询,若您委托他人向教育组咨询相关问题。

也请其先认真阅读此须知并准确了解您的相关信息。

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请仔细检查其中内容,如发现有误,请将回国证明连同情况说明和相应材料寄回曼城教育组,同时附上回邮信封。《回国证明》中毕(结)业证书的名称及号码不要填写。

在英留学期间已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的同学,毕业回国后仍可以通过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也可以委托在英国的同学或亲戚朋友办理。

如留学回国证明丢失,2个月后可以补办。补办时需要提交带有序列号的报到登记页复印件、丢失补办说明和回邮信封(贴足邮票)。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请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专栏提交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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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证明怎么办理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到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上注册登记,用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

(2)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获得何种学位);

(3)有效护照身份页、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

(4)毕业证及学位证;

(5)成绩单(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6)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即将回国和已经回国的同学,只要符合要求、即使申请,都可以获得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一般来说,大城市落户、报考公务员、部分高校和企业招聘、购进口车部分免税、创业补贴等可能需要该证明。

拓展资料: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准备在海外持有的有效学术类签证、护照身份信息页和签证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并在你所在的地区的使馆教育处指定网络系统上提交相应的申请表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三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