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是什么意思

地方志是什么意思

地方志”的意思:又称方志,是指记述地方情况的史志。有全国性的总志和地方性的州郡府县志两类。总志如《山海经》、《大清一统志》。以省为单位的方志称通志”,如《山西通志》,元以后著名的乡镇、寺观、山川也多有志,如《南浔志》、《灵隐寺志》。方志分门别类,取材宏富,是研究历史及历史地理的重要资料。

地方志”的起源:

编修方志是中国悠久的文化传统。我国的地方志源远流长,其内容由简单到复杂,体例由不完备到比较完备有一个逐渐定型化的过程。

方志起源的问题,历来众说纷纭,但主要有两种意见:一是方志起源于史,它是从古代史官的记述发展而来的,像《周礼》中所提到的外史掌四方之志”,可能就是方志的源头;二是方志脱胎于地理学,是由我国古代最早的地理著作《尚书·禹贡》和《山海经》演变而成的。

地方志”的特征:

1、地方性

尤论是省、市、县综合志,还是专业志,都有一定的明确的地域范围。地方志记述一个地域范围内的事物,地方性是其特征之一。所谓地方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有特定的空间范围,二是有鲜明的地方色彩。

2、广泛性

地方志记载的范围虽限于一个区域单位,即所谓一邑之小,但其内容却极为广泛。

3、资料性

地方志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部资料书、工具书,没有大量的资料是写不成的。

4、时代性

方志既然着眼于当代,那么,时代变了,方志的内容、形式、风格也要随之改变,所以,每部方志都不可避免地要打上时代的烙印,标明其时代特征。

5、连续性

方志的连续性主要表现于两方面:一方面是指志书部部相承不断修,一部方志在首次编成刊印后,间隔一段时间,一般就要进行续修,首次编纂的方志,往往追根溯源,以该书当地新近发生的情况,补首次志书之未及;第二方面是指志书记述事物的连续性,志书在记述事物时,要按时间顺序记清其起源、发展变化,特别注意转折性的变化和现状,做到记述不断线。